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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立法对抗战遗址实施原址保护
2015-12-01 16:25:42
 

  新华网重庆12月1日电(记者牟旭)中国首部抗日战争遗址地方性规章——《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利用办法》于1日正式实施,破坏抗战遗址行为将被严厉追责。

  据介绍,抗日战争时期,重庆是中国战时首都,是中共中央南方局所在地,也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重要阵地,保存了大量珍贵的抗战遗址。目前,重庆现存抗战遗址395个,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1个。

  重庆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强调保护,鼓励合理利用。首次建立抗战遗址的市、区县、乡镇及街道办事处三级保护责任体系,强调规划、国土和建委等行政部门应加强支持和配合,形成管理合力,从开发建设源头上杜绝对抗战遗址的破坏。

  《办法》明确对抗战遗址实施原址保护:禁止擅自迁移抗战遗址,禁止拆除抗战遗址。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实施原址保护的,应当依法实施迁移保护。

  按照“合理、适度、可持续”的利用原则,该《办法》鼓励利用抗战遗址开办展览馆、博物馆,旅游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发、推广具有抗战文化特色的旅游线路、旅游服务、旅游产品,要求城市地图、公交站台、道路标牌等应当包含抗战遗址内容,营造城市文化氛围。

  2009年以来,重庆对108个抗战文物实施了重点抢救性保护,累计投入1.5亿元,维修面积10.6万平方米,全市抗战文物险情得到全面控制,抗战文物保存状况得到大为改善。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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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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