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1月30日讯 (记者 翁浩浩 通讯员 吴晓洁 吴亮辉)从11月30日起,在我省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江西人,可以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了。11月30日,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采荷派出所、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建设派出所首批开始受理江西省籍居民异地办理申请。12月1日后,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新塘派出所、余杭分局良渚派出所和海宁市公安局斜桥派出所3家试点单位,也陆续开始受理。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浙江已启动与江西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省公安厅日前下发的《浙江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在我省杭州、嘉兴两市城区和海宁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江西省籍居民,如果符合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实际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并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4项条件中的一项,可以在居住地就近的试点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制作完成的证件自信息受理后30日内发送至受理地派出所。
根据试点工作进展和群众办证需要,省公安厅将视情适时调整受理范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记者了解到,目前,江西省已选取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公园派出所、西湖分局南站派出所、红谷滩分局凤凰洲派出所和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车站派出所、广丰区公安局永丰派出所作为试点单位,开展浙江籍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与此同时,为方便我省居民办理身份证,省公安厅于今年2月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户籍管理十二项便民服务措施》,推出居民身份证多拍选优、省内就近补领和省外补领等便利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已办理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补领7000余张、省外补领600余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