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1月30日讯 (见习记者 林雅琪 唐骏垚)11月30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并将于12月1日起执行。《条例》以提高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对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运处置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垃圾不分类个人最高罚200元,是《条例》中最受关注的一条规定。凡违反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城管执法部门先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让这一“最严条例”得以有效实施,物业服务企业被明确纳入管理责任人范畴,垃圾分类投放管理成了“分内之事”。若是物业没有按要求设置、清洁维护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没有监督分类投放,没有将生活垃圾分类驳运至指定集中收置点,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