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岳付玉 通讯员 曲明朱长安)记者获悉,从今年起,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25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本市实体书店发展,同时中央财政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的实体书店也将给予奖励。
市财政局自今年起设立实体书店专项扶持资金,并会同市新闻出版局制发了相关管理暂行办法,用于促进本市国有和民营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运行,专项资金通过项目补助、奖励等方式资助符合条件的实体书店。其中,项目补助主要适用于出版物发行单位利用现有网点进行提升改造及硬件设备的更新换代项目,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体现本市特色的项目,以及具有示范性、导向性、影响力的出版物发行产业项目;奖励主要适用于长期坚守发行业阵地,持续提供服务,具有较高读者评价和社会影响力的书店,或具有“专”“精”“特”“新”特色的书店以及引领全民阅读、开展新闻出版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另据了解,今年本市开始纳入中央财政实体书店扶持试点范围。天津图书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泽书店、天津市牛子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武清区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北辰区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天津市蔷之屏文化书刊有限公司等6家国有和民营实体书店获得中央财政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