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报道组 吴怡之 马国海
通讯员 欧林
本报讯 近日,秀洲区制定出台了《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政府以“创新券”形式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今后企业购买技术成果、科技服务和添置先进研发设备,均可凭“创新券”兑换现金补助。
据悉,为推动政府引导资金最大化地用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秀洲区推出了科技创新券,主要用于鼓励该区域企业和创业团队充分利用省级科技创新载体、科研院所等平台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科技文献、标准资源,使企业能享受到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等方面的相关服务。
根据《办法》,科技创新券是鼓励企业和创业者共享使用各类科技创新资源与服务的一种“有价凭证”,主要用于对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和各类创新载体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的补助。科技创新券资助的企业应当符合相关条件,包括:秀洲区注册的企业及创业者,优先考虑各类型科技型企业,及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取得名次的企业和创业者;财务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与开展科技合作的创新载体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据悉,创新券有5种类型,实行自主申领。企业或创业者申领科技创新券,登录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通过创新券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创新券。首次申请创新券的企业或创业者,需要进行资格认定,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创新券。能够提供科技服务、科技合作的高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和其他创新载体,先登录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后就可成为提供服务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