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蛋吧!这14类“奇葩”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户籍证明……这些之前让个人开的证明,原来多是政府部门懒省事儿
你在办事中再遇到有关部门要求提供不必要证明的,请打举报电话:12388、0371-67887372
出国旅游要开“你妈是你妈”证明,考试要出具“品行端正”证明……各种奇葩证明,让人们四处跑腿、无语凝噎。
昨天,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审改办了解到,《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民生服务事项中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将发布,其中取消了14类22项不必要证明。取消的这些证明,多是政府部门自身应当履行的监管职能、职责,交由当事人承担了。
这些内容将分三类取消。一是彻底取消;二是公民不用再提供,但行政机关可以内部征询;三是不需要公民提供,行政机关可以通过调查掌握。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任何部门不得再依据规章和其他一般规范性文件增设办事前置条件和办事环节;正在实施的,要根据《通知》精神立即全面清理取消,并于10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清理取消结果。
这些证明和材料以后不用出具了
1.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涉及事项:寺观教堂外其他固定处所的设立审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科级及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理由:因工作的敏感性或日常管理确实需要的,有关部门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并获取相关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计划生育证明
涉及事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外地进郑企业人员登记
理由:因为计划生育监管是计生部门法定职责,公民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应影响到其基本的就业权和生存权。确需了解的,相关部门可以向计生等部门核实。
3.外伤证明
涉及事项:城镇居民医疗费用报销
理由:原来人社部门让社区开,可社区怎么知道居民的病是不是外伤导致的呢?今后为优化办事流程,改为由本人书写情况说明,并由郑州市人社局调查核实。
4.与已故人员关系证明、其他子女同意补证声明等
涉及事项:烈士陵园骨灰迁出手续、烈士陵园墓地管理流程中补证手续、烈士陵园墓地管理流程中变更持证人手续
5.同意骨灰取走证明
涉及事项:烈士陵园骨灰取走手续
理由:经核实认为,从烈士陵园取走骨灰是烈属自主范围的事,无论取走、迁出都不需要相关单位出具证明。
6.健康状况证明
涉及事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理由:公民身体是否健康,是否能够从事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劳动,是公民自主决定的事情,不应作为行政机关硬性要求的条件。
7.没有不良记录和投诉证明
涉及事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请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
理由:人社部门作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培训机构具有监管职能,应当通过监管掌握培训机构的具体情况,因而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请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时,不必再要求提供关于培训方面的不良记录和投诉证明材料。
8.无债权债务证明
涉及事项:科级及以下因公出国(境)政审
理由:债权债务关系是公民基本民事关系,与因公出国不具有直接关联性,不再纳入政审范围。
9.工作调动表
涉及事项:受理市外转入正规人事档案
理由: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可以通过查阅其人事档案了解办理人的工作关系状况,且《工作调动表》多数相关部门已不再办理,再要求服务对象提供该表不符合简政放权精神。
10.户籍证明
涉及事项:工伤人员享受定期待遇资格调查
理由: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公民提供了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即可证明其身份,无需再开具户籍证明。确需核实户籍情况的,人社部门应当和公安机关联系,不得交由公民个人办理。
11.单位介绍信
涉及事项:单位专管员查询本单位人员参保信息、开具本单位人员参保证明、郑州市企业办理“三无证明”、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及办理其他有关企业及其人员资质资格等
理由:在办理该项民生服务事项时,单位专管员提供有单位的社保登记证,能够证明该单位专管员是受单位委托来办理相关事项,无需再要求单位开具介绍信。
有关部门为证明经办人是受所在企业委托办理相关事项而要求企业提供,事实上经办人和委托企业的委托授权书即能够起到证明作用。
12.诚信证明
涉及事项:外地建筑业企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及其他中介机构信用登记
理由:外地企业或中介机构的依法开展业务情况属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监督范围,业务办理中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内部公文函请有关部门告知相关情况和通过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等了解相关信用信息,无需企业自行办理。同时,信用登记亦不在市城建委的行政权责事项清单之列。
13.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证明
涉及事项:危险品运输车辆新车登记注册
理由: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后,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可以通过系统及时查询,上述证明已无必要让当事人提供,相关部门通过网络查询更方便、快捷。
14.中型以上客车备案证明
涉及事项:中型以上客车补领、换领牌证
理由:车辆登记由公安机关负责,登记车辆的信息由公安机关掌握,中型以上客车办理补领、换领牌证业务时,公安机关在系统内部即可获取相关信息,且实施备案管理不符合减政放权的要求,又增加了车辆所有人的负担。(记者宋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