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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受处分坏路面将重修
2015-10-28 12:32:16
 

  10月14日,本报报道了宜阳县韩城镇福昌村新修的水泥路出现起皮、掉渣、裂缝的事情后,宜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责成韩城镇调查处理。近日,宜阳县委宣传部致函本报,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福昌村位于镇西5公里,是该镇5个贫困村之一。2013年7月,洛阳市文物局对口帮扶该村。为完善基础设施,方便群众出行,市文物局和村两委决定,筹措资金对1500米的村中老公路进行硬化。

  洛阳市文物局于2014年11月筹资25万元,交由福昌村委会对村道进行硬化。由于资金有限,无法将村中老公路全部硬化,为降低成本,尽可能多修一些路面,该村组织村干部自己施工,同时村中选出德高望重的代表王争子、王红道、杜汉轻全程参与工程建设,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到当年11月底完成硬化道路边渠600米,进入当年12月份,由于出现下大雪强降温天气,工程暂时停工。由于该工程验收时间定在2015年1月,为加快进度,2014年12月25日重新开工建设,2015年1月15日完成道路硬化1100米,在施工过程中,也采取了相应的防冻措施,但由于天气异常寒冷,导致150余米水泥路面受冻,出现质量问题。

  综上所述,由于该村干部工作安排不扎实,履行职责不严格,组织施工不科学,监管不力,导致150余米水泥路面因受冻出现质量问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为此,韩城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该村支部书记吴红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委会主任、支部委员王闹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万功党内警告处分;要求施工队在一个月内对损坏路面进行修复。⑦5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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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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