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0月28日电(记者冯国)陕西省政府日前召开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首次提出建设时间表,陕西省到2020年时要建成运营100公里以上地下综合管廊,各设区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以提升城市品质和综合承载能力。
海绵城市是一种形象表述,主要是指城市能像海绵一样,在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近年来,陕西西咸新区已取得初步成果,建设范围不断扩大,并成为全国16个海绵城市试点之一。
陕西省副省长庄长兴表示,加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对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投资稳定增长,推动城市转型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和综合承载能力,确保城市安全运行意义重大。
根据会议精神,陕西省首次明确提出海绵城市等建设“时间表”:到2020年时,陕西省要建成运营100公里以上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在建500公里以上;各设区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30年70%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比例提高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