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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购仿真枪被判拘役
2015-10-28 07:53:35
 

  “90后”小伙小吴(化名)痴迷枪支,便想方设法网购了5支仿真枪,被警方发现后,经鉴定其中两支仿真枪符合法律意义上的枪支标准。昨天上午,小吴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在昌平法院受审,鉴于小吴有自首情节,法院当庭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小吴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23岁的小吴是延庆人,中专文化。据检方指控,2015年4月至8月期间,小吴通过网络购买了5支仿真枪,存放在自己位于昌平的家中。

  事后,昌平刑侦支队接到线索,称有人在网上购买枪支。警方调查后联系到小吴,他便主动交代了购买枪支的事实。经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5支枪支中有两支属于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具有杀伤力。

  昨日上午9时,小吴被带进法庭,其母亲也出现在旁听席上。庭审时,小吴对指控罪名表示认罪。他说,自己平时热衷玩CS游戏,对枪支十分痴迷。这次是在一个QQ群里听说可以买“仿真枪”,于是就买了5支。“3支短的,2支长的,是以弹簧为动力,另外还买了一些塑料子弹。”小吴还说,他在家玩过两回,没有拿到外面过。“买枪时并不知道这是犯罪,知道是违法刚想上交,警察就来单位找我了。”

  鉴于小吴属自首,法庭对其从轻处罚,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据此案的主审法官介绍,有些年轻人痴迷枪支,通过各种途径收藏仿真枪。很多人可能认为仿真枪不同于以火药为动力的警用或军用枪支,并非真正枪支,或者认为仿真枪只在家中收藏,不拿出来示人、伤人就不是违法犯罪,但实际上,只要经过司法鉴定,枪支达到相关标准就可能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枪支”。

  法官表示,持有这种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枪支”超过2支,就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记者 孔德婧)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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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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