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 铮本报通讯员李拥军王树高
“这地都没有说好,你们就开始施工了,停下,停下,等协商好再开工。”10月25日,在南召县白土岗镇花子岭村,村民董小五一脸怒气地叫停了村文化活动广场的施工队。
原来,为20天前花子岭村村两委决定在董小五家的菜地上建村委会大院和文化活动广场。因为董小五一家人长期不在村里居住,就委托小董家里一位叔叔来办此事,原本已经达成协议的双方,却临时出现了争议。
“本以为这里的活动中心只需要盖一层,今天到现场一看才发现是两层,这样我家菜地被阳光遮挡得太厉害。”董小五说。闻讯赶来的村干部与董小五协商半天仍不行,无奈的村干部只能叫来董九中帮忙调解。
今年72岁的董九中是花子岭村的百姓调解员,以前在村里担任过治保队长,在当地群众中有着很高的威望。匆匆赶来的董九中拉着董小五在施工现场坐了下来,只见他耐心地听着董小五讲述事情的经过,一会儿微微点头表示赞同,一会儿语重心长地给出建议。最终董小五和村里达成协议,小五同意建设文化活动广场,村里要再拿出500块钱作为菜地的补偿。
“村里很多事儿都是为争一口气儿,小五也并不是为了钱才拦着不让盖,只是觉得村委会没跟他讲清楚,我给说道说道,理顺了他心里这口气儿就好了。”董九中说,村里聘请他们这些老人做调解员,就是看重了他们在村里的威望。
在南召县,像董九中一样的百姓调解员有1140人,他们或是村里的老干部,或是老党员、老教师,村里聘请他们做“百姓调解员”,在正式上岗前,由司法部门对他们进行专门培训。这些“百姓调解员”立足情理与法规,运用法律、亲情、道德力量,及时化解身边矛盾,用“民调”的办法补齐了“官调”的短板。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