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中午,安福县林业野保工作人员来到该县洋门乡政府院内,对该乡坊下村村民抓到的4只不知名幼鸟进行鉴定。经鉴定,这4只幼鸟系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草鸮(俗称猴面鹰)。野保工作者与乡政府干部一道将它们放归到原生地。
本报记者 徐黎明 通讯员 郁文生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