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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县教育局关于要求教育系统26名在编不在岗(原停薪留职)教师限期返回原单位上班的公告
2015-10-28 06:32:34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在编不在岗教职工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湘教明电〔2011〕6号)以及株洲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县财政供养人员清理清查工作处理意见>的通知》(株县办〔2011〕5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2014年8月株洲县教育局对下属各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了清理。清理后仍有部分教师未返岗,其中有的教师提交了2015年8月返岗的承诺书。今年8月,我局再次进行清理工作,各基层单位多次与未到岗的教师联系并催促其返岗,但目前为止仍有26名教师未返岗。现根据相关法律和人事管理政策规定,限未返岗的26名教师,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返回原单位上班。如果逾期不到岗,则视同旷工,我局将按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不再保留国家公办教师身份和编制。

  特此公告。

  株洲县教育局

  2015年10月26日

  附:未返岗人员名单

  龙凤乡中学:刘湘红、何湘华、丁俊

  平山乡中学:文壮伟

  太湖乡中学:胡家本、肖铁军、颜理治

  堂市乡中学:吴有存

  古岳峰镇中学:刘伟、龙兰娥、江彪、聂文艺、姜海洲、王凤

  王十万乡中学:曾庆红、马超湖、张小骞

  县一中:吴争慧

  县三中:李水平、罗楚凡、唐顺龙

  县五中:王学高、黄宏志

  县职业中专:田武全、鲍凯、王宫一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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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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