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绿色村屯”建设标准和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乡村办发〔2015〕54号)要求,经乡镇申报、县(市、区)初审、各设区市审核、自治区有关部门综合考评,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拟确定南宁市武鸣县宁武镇伏唐屯等560个村屯为2015年度广西“绿色村屯”候选单位(名单附后),现予公示。
公示期7天(2015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5年10月3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3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星湖办公区前楼5楼。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5586678)。
广西壮族自治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