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0月21日讯 (记者李佳飞通讯员张云)记者今天从海口市纪委获悉,日前,海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全市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违法建筑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年9月至12月,海口市集中清理整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违建行为。
《通知》明确,参与违建行为集中清理整改第一阶段将于10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由个人自查申报、单位核实汇总上报;第二阶段个人自行整改,对不整改或者整改缓慢的,由单位限期整改;第三阶段将对个人申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查,发现谎报、瞒报、迟报、拒报行为和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节给予处理。
海口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集中清理整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违建行为期间,接受对以上人员参与违法建筑行为投诉电话:海口市纪委监察局(作风办)68714565,海口市委组织部68725023,秀英区纪委监察局68683362,龙华区纪委监察局66567769,琼山区纪委监察局65888095,美兰区纪委监察局65339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