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智博)记者从哈尔滨市老龄部门了解到,近年来,哈市老龄部门通过出台为老服务政策、加大惠老助老投入、营造社会爱老敬老氛围等系列举措,构建出老龄服务工作大格局。
据了解,目前哈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72.86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7.5%,占全省老年人总数的28.6%。为提升为老服务水平,哈市老龄部门全面落实《哈尔滨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通过努力,养老保障范围逐年扩大,全市享受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81.57万人,增长5.1%;市本级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174元。困难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对城市低保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孤老人员加发低保金。提高市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标准,新农合筹资标准由2011年人均230元提高到2015年的470元。社会化养老服务日趋完善,全市养老机构床位达到43731张,每千位老人拥有床位数25.3张,全市现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301个;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可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低偿和有偿的居家养老服务,全市现有居家养老服务站1044个。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哈市老年人大学在校学员人数27787人次,学员人数、班级数和专业数均在全国名列前茅。自2013年开始,哈尔滨市政府连续三年将“编创推广舞动松江社区健康快乐舞”列入惠民项目,市老龄办三年共编创了23支体现哈尔滨大气、洋气特色的“舞动松江”社区健康快乐舞,参与人数累计达到40万人,使广场舞成为哈尔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靓丽风景。
据介绍,哈市对于经济困难的老年低保对象,实行低保金加发的政策,按其年龄段加发60元~80元。2014年12月,提高市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标准,“三无”对象政策范围内救助标准为100%,封顶线提高到20000元。从2010年1月1日起,向80岁以上、无基本养老金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高龄津贴,近万名80岁以上老年人受益。分别在2010年、2014年两次出台了提高百岁老人敬老费标准的政策,每月有近200位百岁老人每人每月领取500元敬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