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艳)当前,秋收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今年,哈尔滨市秋收将产生近1930万吨秸秆。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引起的资源浪费与大气污染,哈尔滨市将对全市秸秆实施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化、基料化等“五化”加工处理,并配套相关补贴,哈尔滨提出,至2017年实现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80.24%。
据了解,在这些秸秆资源中,品种以玉米、水稻、大豆为主。其可收集量为1640万吨,综合利用量约为648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39.51%。哈市农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秸秆收储运成本高、难消化,秸秆工业化水平低、规模小和缺乏秸秆利用的政策支持,哈市每年尚有992万吨秸秆资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随意抛弃、焚烧的现象比较普遍。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需要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在政策、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形成合力。同时,应持续并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意义,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宣传有关政策、典型经验,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
依据近期已经正式出台的《哈尔滨市2015-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今年底,哈尔滨市将以城郊为重点,初步建立起农户、收储企业、加工企业三方风险共担、利益联结、均衡发展模式,预计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50%,利用秸秆828万吨。明年,全市各区、县(市)全面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五化”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2.74%,利用秸秆1029万吨。2017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秸秆收集、出地、储运、加工和利用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全面实现秸秆禁烧。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80.24%,利用秸秆1316万吨。同时,从2015年开始至2017年,对秸秆综合利用实施补贴政策,包括玉米秸秆还田、能源化利用、饲料化利用、工业化利用、秸秆收集作业机械购置、秸秆原料收储中心建设、专业培训等补贴。
与此同时,在近日召开的哈尔滨市秋季农业生产暨秸秆综合利用现场推介会上,哈尔滨市政府与各区县(市)政府签订了秸秆禁烧责任状,要求各区、县(市)政府科学划定禁烧、限烧区域。设立禁烧明显标志,并向社会公布,以警示秸秆焚烧行为。各区、县(市)政府要组织所属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各乡镇督导检查,切实做到发现一起、禁止一起、处理一起,保证真督真查。各乡镇要在禁烧区内落实定责任、定人员、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的责任包干制,保证禁烧区“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要在限烧区内科学研判,周密部署,有组织地限制性焚烧秸秆,确保不产生不良环境影响。市环保局要在禁烧期间成立专项督查小组,明确责任,设立举报电话12369,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