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9月30日电(记者董璐)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获悉,内蒙古将于10月1日起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自10月1日起,该区将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国税、地税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由18位码组成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同时,企业原需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各相关部门在各自领域予以认可,不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记者了解到,本次改革涉及范围为全区企业(含外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改革未涉及的市场主体仍按原有规定执行。企业在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全区改革试点地区核发的“一照三号”、“一照一号”、“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依然有效,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后原证照不再使用。
“改革将‘一照、两证、三号’合为‘一照一码’,企业登记也由一般15天内办结减少至3到5天内办结,缩短了办理时限,减少了审批环节,同时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利军说,内蒙古改革后把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全区企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下一步将强化信用监管机制、逐步实现全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