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9月30日电(记者陈弘毅)秋天正是螃蟹膏多肥美的季节,不少市民都喜欢吃螃蟹“进补”。不过,福建省食药监部门提醒,吃螃蟹应当注意以下几个“禁忌”,才能保证吃得放心安全。
福建省食药监局提醒,不提倡市民吃生蟹,这种吃法对人体有害,因为螃蟹是肺吸虫的中间宿主之一,生吃螃蟹有可能会感染肺吸虫;且螃蟹以腐败物质为食,其肠胃内有大量的病菌和毒素,生吃螃蟹很容易引起中毒。
同时,螃蟹不要与柿子同食。按照古代医学的观点,蟹和柿都属寒凉之物,同时进食过量容易引致不适。而现代医学认为,蟹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而柿子含有很多鞣酸,两者同吃会导致凝固硬化引发不适。食药监部门提醒,烹煮螃蟹时可加入新鲜姜末,因为生姜具有温中散寒解毒功效;同时吃蟹时,有些人喜欢喝一点暖好的黄酒,其实也是借酒的温辛来解蟹的寒气,不失是一种好办法。市民吃蟹后如若感到肠胃不适,可用姜片煮水,并趁热饮下,有暖胃的功效。
最后,生蟹在蒸煮前除洗净去污外,还要除去蟹腮、蟹胃和蟹心等内脏。食药监部门提醒,蟹腮长在蟹体两侧,呈条状排列,形如眉毛,是蟹的呼吸器官,其上有病菌和脏物,吃了对身体不好;蟹胃位于蟹体前半部,内有大量污泥和病菌;蟹心紧连蟹胃位于蟹黄中间,味涩,都应除去,保证安全食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