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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第三方转让大冶市灵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通知
2015-09-29 15:17:28
 

  湖北日报讯 大冶市灵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

  我公司拟将持有的大冶市灵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冶灵成公司)70%的股权转让给武汉信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我公司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同时,我公司提议于2015年10月30日9时30分在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4栋19层2室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将我公司持有的大冶灵成公司70%的股权转让给武汉信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事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并参加表决;本次会议为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

  特此通知

  武汉亿方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9日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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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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