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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普及法律知识向培育法治观念转变
2015-09-17 09:14:21
 

  本报讯(记者李川)本市于近期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9月16日,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王贺胜实地察看了津南区小站镇东大站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王贺胜强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促进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的工作机制,形成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大普法”格局。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要共同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从普及法律知识向培育法治观念转变,从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转变。

  王贺胜要求,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全面开展“法治区县”“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单位”等法治创建活动。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新闻媒体要切实承担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打造有影响力的法治栏目或节目。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培育有影响力的网络普法自媒体。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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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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