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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已婚?这类证明不用开了
2015-09-17 09:14:18
 

  本报讯(记者 徐丽韩雯)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记者了解到,本市民政部门暂未实行这项规定,但等近期民政部相关工作通知和具体细则下达后,也将按其要求执行。这意味着,本市市民将不用为证明“是否单身”等婚姻状况而跑到民政局开证明了。

  据了解,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单身证明”。在日常生活中,买房卖房、就业、社保申请、银行贷款、出国等情况下都需要开具相关证明,尤其是“单身证明”被“需要开具”的较多。以河西区为例,近几年平均每年要开具各类婚姻证明一万余份,全市来看,每年开出的婚姻证明也在六七万份左右。

  曾有不少网友质疑婚姻证明的必要性:“为什么拿着结婚证不能证明我是已婚,拿着离婚证不能证明我是单身,难道带着国徽的证件还不如一纸证明有用?”也有市民觉得开具证明是多跑腿、费时间。市民刘女士说:“我在买房的时候,手里拿着离婚证,还是没法办理房产证,必须跑到民政局开一份‘离婚后未再婚’证明。其实如果我再婚了,民政局会把我的离婚证收回的,再开证明感觉多此一举。”市民魏先生也向记者诉苦:“我是单身,办理房产证必须去民政局开一份‘未结婚证明’,跑了好几趟,还得排队。如果以后不需要再开这类证明,老百姓就方便了。”

  对于民政部取消开婚姻证明这一举措,许多市民纷纷点赞,认为这是一项政府精简办事流程的便民政策。但也有不少人担心,如果以后办理房屋交易、贷款等事项时,对方非要证明,而民政部又不开,那怎么办?对此,业内人士建议,民政部门不开婚姻证明了,也应该与其他职能部门做好解释和协调工作,不要把老百姓夹在中间,从而真正实现便民服务。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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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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