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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问题为导向 确保教育督导取得实效
2015-09-17 06:54:12
 

  魏金锋

  日前,清远市教育局发布了《2015年春季中小学校随机督导情况通报》,通报指出,5月18日至6月18日,清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责任区督学对全市23所公办高中学校、6所初级中学、4所小学进行了随机督导,对各高中学校的整改工作进行了了解和指导,对全市各高中、部分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现状进行系统分析。

  教育督导是根据国家的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和帮助,旨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对此,国务院也先后出台了系列措施,比如2012年《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是教育督导法制化的重要标志。同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彰显了政府对教育督导的重视。2013年,《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颁布,则将学校的督导责任落实在督学身上,旨在加强对学校的督导。

  就清远而言,对全市学校进行督导,是加强对学校监督和指导的现实需要。清远地处粤北山区,地域较为广阔,教育发展仍然相对不平衡,学校之间差异较大,存在办学、安全等多种问题。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就要加强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学校实施常态化、公开化监督指导,有利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持依法办学,切实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教育质量。

  笔者也留意到,有些学校在被督导的过程中,汇报情况时往往是成绩、经验居多,问题则很少谈。这样造成的结果是,一方面很难让督导组真正了解到学校发展存在的实际问题,另外一方面督导结果的报告和反馈往往难以直接触动学校改进。

  其实,教育督导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必须得到高度重视。比如可以监督下级是否把解决教育的有关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是否按教育规律、教育方针政策办事;是否结合本校的实际制订教育发展规划;是否将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文件都落实到位等等,都表明教育监督职能的重要性与不可替代性。

  所以,教育督导在梳理受督导学校的办学亮点和了解学校办学情况的同时,更应该以问题为导向,多了解学校在上一次督导检查后整改的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如今仍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不能等待观望,而要对照问题清单,一条一条剖析,一项一项研究,寻找对策、拿出措施,制定时间表和责任书。不让问题积压,不让整改欠账,这样下次再随机督导时,就能感受到新变化、呈现新气象。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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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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