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防范化解保险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加强保险风险的综合防范,一是要加强保险业全面风险管理;二是要强化责任追究,增强市场约束,防范风险积累;三是加强金融监管协调,防范风险跨境传递;四是完善保险监管与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司法、新闻宣传等部门的合作机制;五是健全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