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保城9月15日电(记者易建阳)“全县常年蔬菜最低保有面积要达到1800亩,保证年最低供应能力达12600吨,基本实现全县居民夏秋淡季90%和冬春旺季30%蔬菜供应水平。”近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出台了常年蔬菜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并制定了2015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要求,该县各乡镇需重新组织申报认定生产基地,确保全县常年蔬菜最低保有面积达到1800亩,基地要全年种植蔬菜,主要种植品种包括菜心、生菜、小白菜、上海青、地瓜叶等蔬菜,保证年最低供应能力达12600吨,基本实现全县居民夏秋淡季90%和冬春旺季30%蔬菜供应水平,保证全县蔬菜市场价格持续平稳。
保亭对获得认定的常年蔬菜基地,依照有关政策规定,适当安排专项资金分年度、分批次支持基地完善基础设施、质量检测、品种改良等。同时,对基地进行种植补贴。具体标准为设施大棚2000元/(亩·年),露天菜地1000元/(亩·年),按照先种后补的原则一年分两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