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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级财政统管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
2015-09-08 09:52:00
 

  新华社海口9月7日电(记者傅勇涛)记者7日从海南省政法委获悉,作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地区,海南加快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上划省级财政统管改革。目前,全省52家省级以下法院、检察院已全部实现了财物统一上划省级财政管理,由市县财政分管的格局被彻底打破。

  从今年7月起,海南陆续将各市、县、区法院、检察院经费开始上划省级财政管理,各市县法检两院经费的管理权限划归省级财政,涉及追加预算调整事项须报经省级财政部门同意。2015年司改增加的经费支出由省财政负担,通过向市县转移支付资金予以补助。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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