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谯星通讯员陈育)记者从海南廉政网获悉,五指山市近日出台《五指山市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暂行规定》,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制约监督。
据了解,该规定主要针对以往“一把手”直接分管单位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工作,对“一把手”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导致“一把手”决策搞“一言堂”、权力握在一人手中等不良现象。
五指山市纪委负责人介绍,执行“三不直接分管”规定情况,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每年将对各乡镇、各单位落实“三不直接分管”规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一把手”不认真执行规定,分管副职放松监督管理,造成失职渎职或出现违纪违法等行为的,将按照《五指山市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