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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等单位党委“一把手”因单位违纪受到责任追究
2015-08-21 20:27:22
 

  新华网广州8月21日电(记者毛一竹)广东省纪委21日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的8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因公款旅游、违规接受宴请、拿回扣等问题,受到通报的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党委“一把手”和纪委监督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

  今年以来,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实行“一案双查”,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

  据通报,有三家单位因组织公款旅游,党委“一把手”和纪委、监察负责人被问责。如,2012年至2014年,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控股的深圳金良公司5次违规召开董事会,1次以召开董事会名义违规组织公款旅游,4次费用严重超标,并邀请无关人员参与活动12人次。

  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党委书记谢毅文、纪委书记欧光强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公司原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深圳金良公司董事长陈奕和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分10批组织员工外出旅游,该公司党委书记吴才智和纪委书记刘兆环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以“学习培训”为名公款组织旅游的韶关市始兴县人民法院,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连同其本人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该院党组成员、监察室负责人黄志斌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降级处分。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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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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