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部署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落实网格化和台账管理制度,先易后难、分类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
中国环境报记者杨爱群见习记者李俊伟呼和浩特报道内蒙古自治区日前召集各盟市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盟(市)长、环境保护局局长就进一步加快处理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历史遗留问题,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等工作进行座谈。
座谈会传达了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大检查座谈会议精神,各盟市政府汇报了本地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十三五”环保产业重大项目投资需求情况,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分析了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安排意见。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大检查座谈会议精神,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环保重点工作任务。要加快未批先建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进度。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研究解决好法律和政策层面的障碍,分级、分类、逐项认真加以解决,确保2016年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任务。
要落实网格化和台账管理制度。各盟(市)2015年年底前要全部建立环境管理网格,进一步明确人员机构、职责任务及监管范围。要健全完善环境隐患和突出问题台账管理制度,所有重点污染源都要纳入台账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企业、基层环保、盟市、自治区四级台账,实施分工负责、逐级督办、动态管理。
会议要求,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各盟市政府要制订本级解决方案的具体意见,采用先易后难、分类处理的方法,运用后评价和聘请法律顾问、实施会商等办法,解决好疑难问题。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