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8月19日专电(记者邬慧颖)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了解到,从9月1日起,江西将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其适用区域,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为925元,适用区域也从之前的五类区域调整为四类区域。
根据江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的通知,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数为925元,较调整前的平均数670元,增幅达38.1%。
此外,调整后江西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之前的五类区域调整为四类区域,其中一类区域从750元/月提高为1000元/月,二类区域从710元/月提高为950元/月,三类区域从670元/月提高为900元/月,四类区域从630元/月提高为85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