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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时驾照被扣15分 申请18万元理赔款遭拒 徐汇法院根据合同条款判保险免责
2015-08-06 03:48:05
 

  本报讯(记者 茅冠隽 通讯员 马超 丁钘)周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求理赔,却被保险公司以“事发时驾照已被扣15分”为由拒绝,周某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日前,徐汇区法院根据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驳回相关赔偿请求。

  2011年12月29日,物流公司驾驶员周某在驾驶公司运输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致1死2伤、3车受损。交警部门认定,周某需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事发后,物流公司赔偿受害人近20万元,支付汽车修理费4万余元。之后,物流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18万余元,遭到拒绝。

  保险公司认为,当时周某的驾照被扣15分,属于违法驾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商业险内不应承担赔付责任。而且,保险合同已将此要点写明,尽到提示义务。周某辩称,自己从未收到过保险合同,也不知道“驾照扣满12分”属于保险免责事由。

  法院审理后认为,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争议条款,在合同中已经用黑体加粗文字区别于其他条款清晰标注,且文字不存在歧义,条款有效,故依法作出判决。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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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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