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辉 通讯员 刘荫花)30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联合市检察院、市环保局举办环境保护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互动培训。
此次培训围绕生态环境诉讼的证据规则、环境执法人员渎职犯罪实务、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等专题,为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环保部门200多名干部授课,并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衔接有关问题开展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