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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赋予台胞多项市民同等待遇
2015-07-21 04:30:38
 

  本报讯(记者 王海燕)目前,上海已是台湾同胞在大陆投资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台湾同胞在上海投资哪些重点领域或将得到重点扶持?昨天,《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首次审议。

  根据草案,本市设立的青年创业类基金可以为台湾青年在本市创业提供咨询服务、项目评估和资金支持;本市各类大学生实训基地可以为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台湾大学生提供实习和训练机会;在台湾高校、其他国家和地区高校就读或毕业的台湾学生如在本市台胞投资企业实习、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出入境等部门按照规定提供便利。

  本次立法使那些面上普遍实施的鼓励性政策也惠及台胞,为推动台胞融入上海,在坚持平等原则的前提下,针对台胞较为关注的子女就学、就医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法规草案拟赋予台胞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

  法规草案明确,台胞投资者及其同住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在本市合法就业的台胞及其同住配偶、子女、父母,享有与本市常住人口同等的医疗卫生服务待遇。台胞投资者的同住配偶、子女,以及在本市合法就业的台胞及其同住配偶、子女,可以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台胞投资者的同住子女、在本市合法就业的台胞同住子女,可就近进入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与本市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在本市创业、合法就业的台胞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共租赁房等。

  此次立法既明确了台胞投资企业享有经营自主权,也明确了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应当承担的义务。规定草案对任何机关和单位禁止行为作了规定,即不得对台湾投资企业进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的检查,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强制要求其参加各类培训、评比、鉴定、考核活动,不得向其摊派或者另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同时,对台胞投资企业的义务,也作了必要的规定。


编辑:小微

来源 |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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