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是劳动者的一项福利,更是一项权利。201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遗憾的是,这些年来高温津贴一直存在着落实难的问题。现实中高温津贴乃至高温权益保护的执行难,本质上还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不尊重。尊重劳动者的尊严,让每一个劳动者都能有尊严地劳动,这是社会共识。高温津贴不能成为挂在劳动者头上的“奢侈品”,劳动监管部门必须明晰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更好地促进高温津贴“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