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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5年第4号)关于禁止销售不合格现制现售肉类熟食的公告
2015-07-14 07:48:40
 

  2014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了2013年食品抽样检测结果,我省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的现制现售肉类熟食大肠菌群等指标不合格率过高。经实地分析,既有海南气候高温高湿的原因,也有肉类熟食经营者操作不卫生、不按规定温度、时限存放肉类熟食的原因。针对这些问题,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定了肉类熟食加工行业的“必做清单”和“禁做清单”,要求全行业按照两个清单进行整改。经过一年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不合格率已大幅下降。为了继续降低现制现售肉类熟食的不合格率,维护公众健康,现将加工销售现制现售肉类熟食的“必做清单”和“禁做清单”予以公告。

  请全省肉类熟食加工经营者,严格按照“必做清单”和“禁做清单”的要求加工、销售肉类熟食,对违反规定加工、销售不合格肉类熟食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对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公开曝光。

  请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肉类熟食时,注意观察加工经营者是否存在裸手操作、熟食在室温下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等违反“必做清单”和“禁做清单”的情况,并不要购买这些违规操作摊档的肉类熟食。

  海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继续在全省各大农贸市场、超市、肉类熟食店开展巡回抽检,对生产加工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欢迎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一旦发现加工、销售不合格肉类熟食的商户,请立即拔打12331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特此公告。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14日


编辑:小微

来源 |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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