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那大7月1日电 (记者徐一豪 特约记者谢振安通讯员钟振强)由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儋州法院近日对两名被执行人周某永、唐某益予以司法拘留。
据悉,周某永、唐某益为两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立案后,儋州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做被执行人工作,劝其自动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但周某永、唐某益拒不履行,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导致案件长期无法执行。
经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周某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拒不申报财产;被执行人唐某益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拒不申报财产,情节较为严重,二人均符合司法拘留的条件。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儋州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周某永、唐某益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