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召开时间:2015 年6月18日
召开地点:怀化工业园财富路7号公司5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飞驰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人,持有表决权的292319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89%。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13项议案,上述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100%赞成通过,具体有:
1、《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年报)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5、《关于公司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议案》;
6、《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事宜的议案》;
7、《关于批准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8、《关于内部职工股权激励的议案》;
9、《关于聘请海通证券作为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主办券商的议案》;
10、《关于聘请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建设公司信息披露平台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治理制度文件的议案》(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防控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13、《关于公司进行融资并申请定向增发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吾同律师事务所郑日果律师、廖斯律师现场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