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推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在我国经济增速换挡和动能转换的背景下,对于农业人口占比较大、农村外输劳动力量大的湖南而言,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具有特别的意义。
带着在外打工的积蓄,带着在外打工学到的技能,带着改变家乡面貌和个人命运的一腔热情,回到家乡创业已成为很多农民工的向往。各地政府部门要积极呼应,为他们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营造更好的氛围。
农民工所创办的企业绝大多数在小城镇,这些企业带动了资本、劳动力等要素向小城镇集聚,为小城镇发展提供产业支撑和就业机会。可这些小城镇处于欠发达地区,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落后,缺乏兴办企业和实业的最基本条件。迫切需要地方政府大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满足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需求。
帮助农民工返乡创业最大的难点是启动资金的问题,虽说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在城里打工积累了一些资金,但是,兴办实业和企业需要不少流动资金;尽管国家对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了贷款的优惠,可是,优惠贷款一旦沉到基层银行,创业的农民工一般情况下是很难享受到这一部分优惠的,这需要政府必须在政策的供给上拿出一些实招来,改善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融资服务。
农民工返乡创业还存在着“先天不足”的困境,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项目多半处于产业链条的末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所生产的产品技术含金量低,附加值少。面对农民工返乡创业日益高涨的热情,地方政府不能是一味地满足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需要,要从环保、效率等诸多方面向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进行引导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