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的48条稳增长政策措施中,提出了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开展促销活动、实施“加工贸易倍增计划”、积极推进“个转企、小上限”等具体措施。日前,自治区商务厅厅长王乃学就相关政策的具体落实进行了解读。
问:今年对电子商务会有哪些支持政策?哪些企业能享受到政策扶持?
答:为加快我区服务业发展,完善广西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建设竞争优势突出、市场辐射广阔、产业集聚明显、支撑保障有力、应用深入广泛、创新创业活跃的电子商务产业。
《意见》加大了对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税收等支持力度。决定对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暂停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对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企业和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同时还在降低行业准入门槛,鼓励创业,以及用地、金融、人才等方面给予一系列政策保障。(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主要体现在:一是从2015年5月1日起,对新进入我区投资的世界100强和国内前50强电子商务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按6%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每户企业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二是从2015年5月1日起,对在广西区域内注册的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问:为进一步扩内需促消费,今年政府制订了促销方案,我区零售商贸企业、消费者如何从中受益?
答:首先,自治区新增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实施服务业百项重点工程,重点支持商贸、现代物流、新型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城市共同配送。其次,在2015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区内限上的大型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开展“百店大促销”活动。安排2000万元资金补贴,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此外,积极推进“个转企、小上限”。目前我区商贸流通企业的整体实力还很弱,体态小、分布散、水平低,限上企业比重偏低。为鼓励小的商贸企业做大做强,对今年首次新上限的企业(包含大个体工商户和产业单位)予以5万元财政补贴奖励。
问:今年以来我区外贸进出口实现较快增长,下一步在加快加工贸易发展、支持边贸企业能力建设等方面有哪些具体政策?
答:去年自治区提出实施“加工贸易倍增计划”,2014-2016年每年从自治区外经贸发展资金中拨出1亿元资金支持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和加工贸易企业能力建设,对进出口带动能力强的生产企业落户我区,在前期费用、研发设计、创新转型、物流运输、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以降低因转移落户而增加的运营成本,加快形成我区进出口新增长点。
边境贸易是我区对外贸易的优势和特色,自治区商务厅将稳定边境小额贸易支持政策,支持边贸企业开展能力建设,支持边境县(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加工制造业,实现就地加工出口,夯实边境小额贸易的产业基础,加快从“通道经济”向“口岸经济”转变。
问:近年来我区商贸流通企业普遍反映成本上涨较快,48条稳增长政策措施在帮助企业清费减负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针对很多企业反映的用电价格偏高问题,从4月20日起,对全区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平均降低6.34分/千瓦时,从5月1日起,对全区所有工商业用电户,暂停征收临时电力价格调节基金(1分/千瓦时),对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新增的电力用户,免交临时接电费。
针对物流运输成本高的问题,自治区政府从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了北部湾集装箱提升工程补助资金1亿元、海铁多式联运物流扶持资金5000万元,支持北部湾三港降低港口服务收费,规范装卸费、堆存费、拖轮费、理箱费等港口服务费用。
另外,今年自治区商务厅安排360万元集装箱定期班轮航线培育资金,加快培育北海、梧州至香港货运定期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