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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茶事关四风,就得斤斤计较
2015-05-29 10:18:24
 

  据新华社福州5月28日电(何启钧、沈汝发)在福建,喝茶是生活方式的一部分,接待自然也少不了用茶。但小小的“接待茶”却事关“四风”大问题。

  5月27日,在福建省闽侯县祥谦镇凤港村,村党支部书记林权给记者递来一杯热茶。“这茶喝着不错,但每斤才20多元钱。”他说,“现在,我们村都买本地群众自家产的茶叶当接待茶,经济实惠。”

  凤港村财政丰厚,曾经出手大方的林权怎么精打细算起来了?这里面有一个纪委介入反“四风”的故事。

  2014年11月10日,有关凤港村购买高价“接待茶”问题引起闽侯县纪委的关注。“尽管涉及金额不大,但属于挥霍浪费。”纪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哪个村开展工作不需要点接待茶?至于这样上纲上线吗?”面对调查,林权很不理解。

  “接待茶不是不能买,但价格和数量都要控制。”闽侯县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副主任蓝文远说,“你们村在2014年1月22日一次性就购买茶叶12斤,共5580元,每斤平均465元。而且一年半的时间里共买了60斤茶叶,花了16820元。这属于挥霍浪费行为。”

  闽侯县纪委经初核后,对凤港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林权、村经济合作社主任林伟二人予以党纪立案调查。消息传开,在当地引起震动。有的认为接待茶虽然贵了点,但不至于要给党纪处分;有的认为接待茶是为开展工作买的,不必小题大做。

  “‘四风’问题无小事,只有严惩苗头性问题,才能唤醒全县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闽侯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充说。最终,林权和林伟二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时,闽侯县纪委还启动“一案双查”责任追究机制,对凤港村挥霍浪费问题把关不严的祥谦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兼“三资”办主任林福、镇“三资”办干部陈伟胜二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通报曝光。

  针对凤港村案件暴露出的问题,闽侯县纪委、监察局把购买高价“接待茶”纳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督查范围。祥谦镇制定了规范接待茶使用管理制度。“价格定在每斤120元以内,每个月购买不得超过5斤。”祥谦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祯盛说。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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