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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首例环卫工诉环卫局案:25年没签过劳动合同
2015-05-25 08:32:00
 

  原标题:湖南首例环卫工诉环卫局案:25年没签过劳动合同

  经过一、二审,到5月13日结束的再审,长沙市芙蓉区环卫局原环卫工谢若凡感觉离胜利又近了一步。

  干了25年,没签订过劳动合同

  今年68岁的谢若凡,1986年经老乡介绍到长沙市芙蓉区环卫局当了一名环卫工。

  2012年2月,65岁的谢若凡因为年龄过大,被芙蓉区环卫局辞退。

  像大多数环卫工一样,谢并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没有给他买“五险一金”,他在退休后没有任何生活保障。

  谢若凡和其他被辞退的环卫工向芙蓉区环卫局讨说法,但当时,对方仅同意以每年200元作为补偿金。

  谢若凡不同意这个补偿方式。“25年来我几乎一年365日天天上班,除了2011年因长沙市参评全国文明城市领过2000元补贴外,再也没有领取过其他加班补贴。”谢若凡说。

  2012年3月27日,谢若凡赴芙蓉区劳动监察大队就劳动者社保补缴问题进行申诉,但该部门认为该用工关系应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受理范围,只能等法院确认属于劳动关系再进行申诉。3月28日,谢若凡向芙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芙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2年4月下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随后,谢若凡向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芙蓉区环卫局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双倍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未缴纳社保而造成的养老金损失等共计26万余元,他也成为湖南省境内第一个起诉环卫局维权的环卫工人。

  长沙市芙蓉区法院于2012年4月11日立案,5月31日以简易程序开庭。由于此案并非个案,涉及环卫工群体,法庭称将协调环卫局出具统一解决方案。然而,直到2012年年底,解决方案才出来,补偿方式仍是此前的“每年200元”。

  2013年1月,谢若凡通过律师李文英向芙蓉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同年2月20日,芙蓉区检察院作出支持起诉立案决定书。5月10日,法院再次开庭。

  芙蓉区环卫局辩称,谢若凡诉请的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的双倍工资,其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已超过法定期限;其次,谢若凡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丧失了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诉请的双倍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对于谢若凡诉请的加班费问题,芙蓉区环卫局称,对清扫人员的管理模式是采用路段承包制,工资的发放不是以工作时间为计算依据,不存在未发加班费的事实。

  历经13个月之久,芙蓉区人民法院下发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芙蓉区环卫局和谢若凡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视为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后,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判决芙蓉区环卫局向谢若凡支付经济补偿51125元(25个月×2045元/月)。法院驳回谢若凡其他诉讼请求。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谢若凡表示不服,随后向长沙中院提出上诉。

  在职的已办“五险一金” “历史欠账”的仍在维权

  谢若凡的情况并非个例。

  据湖南省总工会2013年12月进行的万份问卷调查显示,湖南省各城区环卫局(中心)、环卫所共有职工66262人,其中临时工占81.9%,直接承担保洁、维护管理任务的道路清扫面积约25298万平方米。从聘用环卫工人的身份来看,有正式环卫工人(本单位聘用或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外固定职工和临时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3种方式。其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环卫临时工占总人数的80%以上。

  该调查指出,环卫工人的社会保障缺失较为严重。湖南省60.4%的环卫工人没有购买任何保险。究其原因:一是政府财政拨款只能满足编制内职工的社保,没钱为编外人员缴纳社保;二是一线环卫工人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年龄老化,有很多工人来应聘时就接近退休年龄,按规定不能办理养老保险;另一部分人因缴费年限较短自己要补缴数万元,没有能力缴。

  长沙也不例外。2014年3月中国青年报记者从当地环卫部门了解到,长沙共有约1.1万名环卫工,其中有七成多是临聘人员,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五险一金”。

  由于没有为临聘环卫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养老保险,各城市环卫部门往往在临聘工到了退休年龄后即促其离岗,2013年湖南长沙的许多临聘环卫工纷纷寻求法律援助。2014年3月底,中国青年报记者在调查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等地环卫工人生存状况后,曾以《老无所依的环卫临聘工》为题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报道。文章引起了广泛关注。同年4月,长沙市委领导批示,抓紧出台政策,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2014年,长沙市已经为在岗的8000多名临聘环卫工人办理了“五险一金”。

  长沙市芙蓉区环卫局纪委书记廖侃告诉记者,按照市里的规定,已经为在职的临聘环卫工办理了“五险”,分摊比例是单位缴32%、个人缴10%。根据劳动法的要求,环卫部门应该从1999年开始即为在职的临聘环卫工办理养老保险等。因此用工单位会从1999年开始算起,为临聘环卫工补买“五险”。以该局为例,现有1700多名临聘职工,总计需要财政支出4000多万元。

  廖侃说,对于曾在环卫岗位工作过的临聘工,在长沙市政策出台前退休或以前没有签订合同、购买养老保险、有“历史欠账”的,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经济补偿。法院判决后,用工的环卫部门再予以支付。

  谢若凡等人正属于“历史欠账”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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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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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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