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正司法。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二、为民司法。落实立案登记制,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推行诉讼诚信承诺制度。
三、廉洁司法。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坚决克服“六难三案”问题。
四、阳光司法。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