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记者万仁辉)5月13日,记者获悉,《南昌市传统村落保护项目整体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根据方案,今明两年,南昌每年将给予符合要求的村落奖补资金2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工作。
据了解,今后南昌市将严禁一切有损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传统风貌协调的建设行为,严格控制旅游和商业开发项目,反对整村开发和过度商业化。该方案要求,保持村落整体景观节点传统风貌,严禁进行不符合实际的村口改造,不得将大广场、大型游憩设施、大型旅游设施等生硬嫁接到传统村落。每个传统村落可先选择1至3处代表性传统建筑(民居)进行示范改造。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项目,须依法履行许可程序。对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及其所依存的整体环境造成破坏的建设项目,不得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未经许可建设的各类违章建筑应予以拆除。针对处于旅游线路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集中地区,并已纳入当地文化旅游范围的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游艺杂技等适合表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南昌市要求其建设适当规模的室内小型剧场或者露天剧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