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晚上,安徽亳州惊现“路怒男”当街猛踹骑车女。原因是该女子骑电动车,在一交叉路口准备拐弯时,与迎面而来男子骑的电动三轮车险些发生剐蹭。男子一怒,脚踢女子背部,猛踩其头部。骑车女一气之下,次日上吊身亡。当地警方迅速介入调查,5月11日,“路怒男”自首,目前已被刑拘。
人们不禁要问:为了一点小事,有必要这样吗?一个大老爷们,对一个女人又踹又踢,大打出手,简直没有人性啊!必须严惩此类暴力行为,决不能助长打人歪风。任何错误,都轮不到用暴力代替法制。如果让私刑代替国法这股歪风刮起来,势必造成更多的暴力犯罪。
据测算,人在发怒时,智商为零,冷静后才逐渐恢复正常。路怒的人们,冷静一点吧,不要太冲动。古人云,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我们老祖宗说过“男不与女斗”。虽然开始这名女子有过失行驶行为,但这绝对不足以成为使用暴力的理由。一旦理智缺失,行为必然失控。要想想,打人不只是给别人带来身体上的痛苦,更是对人格尊严的践踏。
中国是文明古国,自古讲究礼仪谦让,路怒男爆粗,既与礼仪之邦格格不入,也与法律背道而驰,让人蒙羞。
我们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友善”本是其中应有之义。虽然路上人人都有可能遇到烦心事闹心事,但小事可以和解,大事可以诉诸法律,爆粗绝不可取。只有人人都遵纪守法,人人都向上向善,加强修养,提高素质,我们的社会才会平安、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