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5月8日电(记者李黔渝)贵州计划用3到5年时间,通过设立发展扶持资金等多举措建立传统村落发展保护管理机制,使传统村落文化遗产得到基本保护,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遏制住传统村落消亡的势头。
贵州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今年贵州将安排1亿元资金,2016年至2020年每年安排1.5亿元以上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此外,扶贫开发、扶贫生态移民、“三农”、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等项目资金,要向传统村落倾斜。
根据意见,贵州将对这些古村落实施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保护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消防改造、特色产业培育等工程,注重传统村落空间、文化、价值的完整性,防止人为分割肢解村落整体、盲目塑造特定时期风貌、片面追求经济价值,让传统村落美起来、强起来、富起来。
贵州省传统村落数量位居全国第二,全省共有426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占全国的16.7%。由于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等诸多原因,一些传统村落日渐消亡,加强保护发展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