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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规为何频遭误读
2015-05-11 06:24:54
 

  刘武俊

  最近,几项新出台的政策和法规频频遭遇舆论和公众的误读。

  实行立案登记制等于无条件立案吗?

  立案登记制容易被公众误读为只要向法院提出立案需求,法院就必须受理并登记立案。这是对立案登记制的“误读”。

  立案审查制下的审查为实质审查,而立案登记制下的审查为形式审查。前者在实践中演变为要求当事人立案前提供充分的证据,有时甚至要求达到法律所规定的证明标准,这容易变相限制当事人的诉权。立案登记制下,当事人仍然需要证明案件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规定的立案条件,才能获得登记立案,只不过法院的审查转变为形式审查,即主要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形式要件,不涉及案件证据充分与否。

  民间气象爱好者将被“禁言”吗?

  近日,《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一出,社会上随即出现了热议的“气象爱好者在网上随意发布个人预测的气象信息,可能会遭遇重金罚款”一说。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官员通过媒体表示,这是误解了发布与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基于兴趣爱好所作的气象预报信息在朋友圈、QQ群中进行讨论、分享的行为,不在《办法》规范内。

  为了不至于导致气象信息多头发布给民众造成误导和混乱,《办法》强调对于气象预报的发布,特别是灾害性天气的预警要由国家气象部门统一发布。但传播渠道可以多样,各类商业天气APP和微信的公众号获取气象台站的预报后,经过包装和加工向民众传播,这是允许和鼓励的,不会关闭。这些传播渠道需要加强的是准确性和及时性,注明气象预报信息的发布台站、时间,以便民众辨别。

  旅游新规“禁抠鼻子”吗?

  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旅游新规:公众场合禁止抠鼻,导游可举报》,引发广泛关注。其所说的旅游新规就是《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和《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该规范主要起草人之一对媒体表示,规范全文并无提到抠鼻子的行为。有媒体查阅全文也没有查到“鼻”字。

  《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为推荐性行业标准,是针对导游而不是针对游客的,不具有强制性。《规范》一般不会出现“禁止”、“不准”等表述,而是以“应”、“宜”、“提醒”、“避免”等作为规范内容的常用表述。

  若有“禁止抠鼻”的旅游新规,未免也太滑稽和霸道了点。至于是否失实,最好由权威旅游部门或者旅游新规制定部门及时出面回应和澄清,并通过媒体公开两部旅游新规的全文,这远比让起草者个人受访的效果更好。

  政策法规为何遭误读?

  政策和法规的生命力都在于执行。一项新政策、新法规引起舆论和公众误解误读,大多与相关条文本身的模棱两可不合理不明了、普及宣传和解疑释法的不及时有关,这势必会影响政策法规的有效执行。政策法规并不是一发布就了事,而要及时解疑释惑,避免误读,这样才能为新政策新法规的落地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

  (作者为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研究员)


编辑:小微

来源 |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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