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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创新莫忘评估社会效果
2015-05-11 06:05:04
 

新闻背后

  文/广州日报记者杨博

  上一周,有关高明的两个网帖引起了舆论关注。高明本地一知名论坛先是曝出该区法制办招募雇员否掉了总成绩第一的某应聘人员,接着又对“便衣交警”上路执法展开热议。尽管持“赞或者弹”两种看法的网友着实不少,但两个热点话题无疑都点到了相关部门创新工作举措中的合法性考量这一问题。而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法律人士对两个事件的评论,都强调了程序正义。

  具体来说,从合法与合理两个维度来考察这两个事件,表示支持的网友更多认为是合理创新。而持反对意见的网友,则担心整个过程中规则是否透明公正。以高明区法制办招考雇员一事来说,笔试不合格的应聘人员获得面试机会,后来部门回应说是网友误解了这种“有突破”的招考方式。这种解释是否有说服力,关键在于这种所有笔试参与者均能获得面试机会的规则是否在事前做出公开的说明,并且确保所有应试者均已充分知晓。

  再说说“便衣交警”一事,其实高明交警对创新举措实施的细节,考虑得不可谓不周到。从回应看,高明交警派出“便衣交警”上路执法时,除了要求亮明身份外,还必须是和着装交警配合一起执法,已经充分考虑了“便衣交警”在车流穿梭的道路上执法可能产生的误会和风险。微妙而关键的是,交警执法方式的改变,历来为广大车主特别关注。公众对创新执法举措能接受和了解到什么程度,是必须要事先考虑的。

  总之,规则或制度的设计本身对于创新工作来说格外重要,有必要在事前充分评估。


编辑:小微

来源 |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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