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4家企业治污严重失信 或遭暂缓上市等“组合惩罚”
中新网南京3月16日电 (刘林)16日,宿迁市环保局发布了该市4家治污严重失信企业,宿迁市工人医院、宿迁中玻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亿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及宿迁市爱柔雪纸制品有限公司4家企业“不幸”入围。
据了解,宿迁市环保局已经向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和相关的材料。下一步,该市相关部门将依据法规对4家企业实行暂缓上市、禁止参与包括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金补贴等“组合惩罚”措施。
据了解,宿迁市工人医院位于青岛路288号的新院区自2014年1月起建成试营业,同年5月正式营业。截至2015年1月20日,未依法向宿迁市环境保护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至今未通过环保验收。
宿迁中玻新材料有限公司取得宿迁市环境保护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为321300-2015-000002。排污许可证中规定该公司废气排放执行《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2015年11月26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性监测,2015年12月1日出具的(2015)环监(气)字第(39)号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烟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过《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表2规定限值。
江苏亿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上榜”原因包括玻璃生产工艺批建不符、废气治理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擅自投产、无排污许可证擅自排污、未按要求监测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等等。
宿迁市爱柔雪纸制品有限公司因废纸制浆造纸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未经验收擅自生产而“上榜”。
以上四家企业均符合宿政办发〔2014〕168号《宿迁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中第九条企业严重失信行为认定。如若被评上黑名单,则可以根据《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宿迁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采取对应惩戒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