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向海外引进人才发“绿卡” 让人才“来得了、待得住、用得好”
中新网济南3月15日电 (李欣)山东推出17条高“含金量”人才政策,向海外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发放“绿卡”,在出入境和居留、户籍、住房、配偶随迁、子女入学、职称评聘、编制管理、薪酬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服务“高精尖缺”人才,让海外优秀人才“来得了、待得住、用得好”。
记者15日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召开的解读《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规定》有效期为2016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4日。山东从国(境)外引进的发达国家的院士、会士、国际知名大学终身教职人员等海外高层次人才;山东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山东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将可以获得山东省颁发的“绿卡”,享受《规定》中的各项绿色通道服务。
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巡视员李伯平说:“《规定》一共推出了17条高‘含金量’的人才政策,这将有利于聚集一批站在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领军人才,有利于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来得了、待得住、用得好’,有利于引领山东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李伯平表示,《规定》进一步拓宽了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范围,首次将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国际性学术科研组织会员、会士等能够引领国际科学发展趋势的战略科学家和高端外国人才纳入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范围。未来持有山东省“服务绿卡”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将在出入境和居留、户籍、住房、配偶随迁、子女入学、职称评聘、编制管理、薪酬等方面享有相关绿色通道服务。
山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张世龙在当天的发布会上介绍了山东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相关出入境和居留绿色通道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经公安部审核批准的持外国护照入境的海外引进人才,可申请换发5年多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80天的R字签证;需在中国工作或长期居留的,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外国专家管理等部门出具的工作许可等证明材料,可申请2至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符合在华永久居留条件的,可以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其在华的合法身份证件,享受中国法律规定的基本民事权利和义务,对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团队成员及其随行家属也将给予签证和居留等便利。
据记者采访获悉,为扭转海外人才引进的问题,山东省预计将在未来5年,引进外国专家总量达到15万人次,实施重点引智项目800项,出国(境)培训人员7500人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