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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部长杨传堂:正研究私家车转化营运办法
2016-03-15 07:15:00
 

  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交通部部长杨传堂、交通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本报记者 饶强摄

  本报记者 范俊生

  昨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记者会,交通部部长杨传堂等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中央领导坐过网约车

  私家车能否跑网约车?杨传堂对这一备受关注的问题给了权威解答。

  他说,从现有法律法规看,没有取得营运许可的人员和车辆对外提供客运服务是不合法的。“但是对待新生事物,我们也绝不能止步不前,墨守成规。”

  网约车作为新生事物,确实给乘客带来了良好体验。杨传堂透露:“网约车我坐过,我也请我的工作人员、司机坐过,有些中央领导同志也坐过、也体验过。”

  但私家车为社会公众提供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就涉及公共服务和客运安全,必须接受法律法规的规范和调整。交通部提出的解决思路是:给这一服务方式提供合法的出路,按照网约车的特点“量体裁衣”,设计新的管理制度,使其实现健康发展。

  杨传堂说,按照目前起草的办法,私家车转化为网约车有相应的转变途径,通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营运车辆之后,就可以从事经营性的运输服务。

  明确支持免费顺风车拼车发展

  “互联网+交通”的另一形式就是顺风车和拼车,它们更充分体现了共享理念,政府对此怎么看?杨传堂说,我们一直秉承开放包容的态度,鼓励新生事物发展,“不是一禁了之,而是通过立法让它们获得合法身份。”

  杨传堂介绍,目前平台企业推出的专车、快车等业务产品主要以盈利为目的,属于运输服务范畴。但节假日或通勤时段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出行成本、免费友好互助的顺风车、拼车等,则是体现分享经济的一种出行方式。在这次改革的政策中,交通部鼓励合乘、顺风车等分享模式发展,并明确给予了支持。

  网约车省级许可全国通行

  有记者质疑,去年交通部制定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关于网约车许可的有关规定是否与简政放权施政方针相悖?交通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介绍,网约车的行政许可综合考虑了互联网企业一点接入、全网服务的特点和出租汽车区域管理的特征,实现了两者的有机结合。

  刘小明说,我们的初步想法是:两级工作,一级许可。出租车服务现在是线上和线下的结合,线上部分由平台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来进行许可。得到这个许可后全网通行,全国其他地方不需要再进行许可。线下实体服务,则是在哪个地方提供服务就在哪拿许可,所以并没有增加许可,而且还简化了工作程序,更加有利于网络平台企业在一个省乃至全国范围内进行运营服务。

  “十三五”优先发展新能源公交车

  刘小明还介绍了“十三五”期间新能源车发展总体思路,他说,目前我国在多个城市已经发展了5万多辆新能源公交车,“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在公共交通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车。新能源车的推广运用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我国城市交通发展中一个十分重要,也是优先发展的方向。

  刘小明介绍,近几年深圳、北京、上海、济南、郑州等城市的新能源车发展都比较快,目前已有5万多辆新能源公交车。交通部制定的“十三五”期间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新能源车要达到20万辆。另外,还有一些如LNG、CNG等清洁燃料公交车,以及一些混合动力公交车也将积极推广使用,从而更好改善公交车辆结构,既满足城市老百姓出行需要,也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结构和空气质量,并带动汽车工业更好发展。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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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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