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3月13日电 (索有为 粤纪宣)中共广东省纪委官网南粤清风网13日发布消息称,广东去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40个,处理68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51人,其中48名省管官员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
在上述被查处官员中,包括广东省地税局和汕尾市部分官员收受红包礼金、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和翠亨新区班子成员违规聚餐、韶关市有关部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一批典型案件。
此外,查处违规收受“红包”礼金558人,涉及金额2258.1万元,5820人主动上交“红包”礼金9058.3万元;整改违规建设楼堂馆所12项,问责21人;查处违规打高尔夫球问题6宗,给予12名省管官员党纪政纪处分。
据悉,围绕中共广东省委深化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共排查违纪违法案件线索27816条,立案10449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07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00人。
在全部排查线索中,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问题占25.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占14.3%;涉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问题占11.2%;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占10.1%;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占8.3%,其它线索占31.1%。
行政问责指向庸政懒政怠政,查处18个庸政懒政怠政问题,给予22人党纪政纪处分,对19人进行诫勉谈话,对8个单位及8名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重点协调和督办了部分地市和部门财政沉淀资金和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作风暗访成为“四风”监督“利器”。中共广东省纪委曝光典型问题60个,追究责任134人,其中暗访曝光清远清城电子垃圾和流溪河水污染、廉江一级水源保护盗采砂、揭阳蓝城“地下”卖电、乐昌大源公路通行难等问题,以暗访曝光倒逼问题解决,直接惠及逾百万民众。
中共广东省纪委还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和“一案双查”流程,全省追究940名官员和61个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其中追究广东省管官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1人。组织326名省管“一把手”书面述廉和10名省管“一把手”述责述德述廉,对6名地市和省直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
中共广东省纪委称,2016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坚决查处发生在民众身边的“蝇贪”,推动党风民风向善向上。
广东将重点监督“为官不为”,“太平官”、“逍遥官”再不好当。以下十类“为官不为”问题将被追责:在履行岗位职责方面得过且过、作风漂浮;在服务基层为民办事方面态度生硬、能快不快;在承担监管责任方面不讲原则、怕得罪人、不敢担当;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方面拒不执行、拖延不办;在推动改革方面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不愿探索;在落实分工任务方面敷衍塞责、懒于配合;在解决民众反映问题方面回避矛盾、怕惹麻烦;在与不良现象和错误行为斗争方面怕得罪人、视而不见;在处置突发事件与紧急情况方面推卸责任、能躲则躲;在捍卫党和人民利益方面态度暧昧、立场不坚定。
另外,广东将盯住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特别是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隐秘聚会等行为一律从重从严整治查处。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通报曝光力度;农村基层违纪违法线索排查抓不好,县(镇)党委和纪委要被问责;对小村大腐、小官大贪问题;组建“竞选联盟”,形成“土豪势力”,控制选举、垄断村务问题;对私人老板“以商控政”、“以黑摄政”,把村干部变为“代言人”问题等,都将从严从重查处,还基层清风正气。
中共广东省纪委表示,将抓好市县镇三级班子换届纪律监督,严肃查处违背组织决定搞阳奉阴违、团团伙伙以及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严明换届纪律,整饬换届风气。(完)